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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关工委:关于推进“校站结合”提高青少年校外教育水平的意见
点击数:4079     发表日期:2014-12-18
 

滨海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件 

 

 

 

滨关工委 [2013] 15

 

滨海县教育局  滨海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关于推进“校站结合”

提高青少年校外教育水平的意见

 

各镇(区、园)关工委,各中、小学校: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进“校站结合”提高青少年校外教育水平的意见》(苏关工委[2013]33号)精神,就我县推进“校站结合” 提高青少年校外教育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校站结合”的重要意义

校外教育是青少年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多种课外及校外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校外教育,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共同努力,各级关工委和广大“五老”义不容辞,学校和教师也肩负着重要的责任。校外辅导站的育人活动与学校教育密切相关,互相补充,互相配合,互相促进。推进“校站结合”,有利于全方位实施素质教育、跟踪教育,使孩子离校不离教,使学校教育在校外得以坚持、延伸和拓展;有利于教育资源的有效聚集和综合利用,促进辅导站活动水平的提高,增强辅导站的吸引力和育人效果;有利于学校开门办学,增强与社区和群众的联系,促进广大中小学教师更多地了解社会,向群众学习。推进“校站结合”是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实施公平教育的有力举措,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有力举措。几年来,我县校外辅导站的创建工作,深受广大青少年、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欢迎,并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在县内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全面提高广大青少年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动员和组织教师参与校外教育辅导站工作

办好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是关键。中小学在职教师了解青少年的兴趣爱好和身心特点,善于采取有效方法和手段对青少年进行教育引导,开展教育辅导工作更有时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校外辅导站工作和“五老”辅导员携手合作,对学校进一步加强与社区和家庭的沟通联系,不断增强教育合力,具有积极作用。

1、各学校要积极动员和鼓励教师参加校外教育辅导站的工作,为校外教育辅导站充实辅导力量。各学校负责选派素质好、热心校外教育、有精力、有能力、有奉献精神的在职教师进村(社区)参与校外教育辅导站工作。确定学校与村(社区)挂钩共建的校外教育辅导站,一般每个辅导站应由所在地学校选相关在职教师任兼职辅导员。派出的在职教师主要在寒暑假和节假日进入校外教育辅导站开展工作。被派人员由所在地学校与村(社区)协商确定。学校已经派到社区开展校外教育的教师,可同时兼任校外辅导员。关工委要注意发动回家度假的大学生和有一技之长的社会知名人士及大学生村官参加教育辅导站工作。

2、在职教师参加校外教育辅导站工作的内容。教师进村(社区)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的主要职能是:承担村(社区)辅导站与辖区内学校的沟通联络工作,担任辅导站一定的辅导任务;利用自身优势,在辅导站积极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兴趣和技能培养、才艺拓展、社会实践和文体娱乐等活动,给学习有困难、有文化补习要求的学生和离校社会青年进行适当的、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不断提高青少年素质;根据青少年校外教育的新形势、新情况,充分利用电子阅览室这一阵地和“阳光少年网”这一资源,指导青少年学习电脑知识,进行文明上网教育;关爱帮助青少年中的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从实际出发开展助学、助残、助困、助孤等活动;针对青少年心理特点,做好青少年心理疏导工作,化解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各学校选派的教师可根据教育系统和学校的工作实际以及教师自身的优势,确定其在辅导站工作的重点内容。

3、建立在职教师参加校外教育辅导站工作的考核、保障措施。要把选派的在职教师参加校外教育辅导站工作纳入学校对教师工作的年度考核中。对在辅导站工作成绩突出的在职教师,在职称评定、先进评比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中小学教师在寒暑假、节假日进入辅导站工作期间由社区或学校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

三、逐步建立推进“校站结合”的有效机制

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立足当地实际,逐步建立学校与村(社区)联办共建校外教育辅导站的有效机制。各社区教育中心要积极参与校外教育辅导站工作,各中小学在教学场地、图书、电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切实把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作为社区教育的一项任务落到实处。积极探索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推动校站结合、村(社区)校共建形成制度。

一要建立“校站结合”、合作共建的领导机制。加强对校站共建工作的领导,明确村(社区)、学校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加强分工合作。社区关工委主任担任校外辅导站站长,学校校长或一名副校长担任校外辅导站副站长,学校安排一名中层干部担任校外辅导站教务员,把“校站结合”纳入学校工作的范围。学校要帮助辅导站设计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结合的活动项目,积极开展教育活动方式方法的研究与探索,创新活动载体,使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互补充、相互促进。要把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的情况,作为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要建立校站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村(社区)校共建的工作制度,加强校站沟通联系与互动合作。辅导站要通过走访、培训等方式了解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重点和来站参加活动学生的特点,使辅导站工作更有针对性。学校要与辅导站共同筹划、设计、组织、开展校外辅导活动,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参与对象、定辅导员、定责任。学校可以在放假前向学生和家长发布举办辅导班的信息,让学生和家长根据实际自愿选择,尤其是“五失”青少年和留守儿童要重点关爱,把参加活动学生的信息反馈到各辅导站。在寒、暑假,学校要与校外辅导站共同合作,一起研究学生假期活动内容、教学计划等并公布上墙,在学生和家长中作好宣传组织沟通,动员学生在节假日到辅导站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

三要建立活动资源共享的机制。学校教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首先要向校外辅导站开放。学校的图书室、操场、教学及活动等设施,在周六、周日及其他节假日期间要统筹安排,向辅导站组织来校活动的青少年开放。对因布局调整撤并的学校闲置校舍、图书、电脑及教育设备等,各学校要积极协调提供给当地校外教育辅导站使用;对社会各类站、点,要进一步贯彻“一化三调整”(即调整教学内容、教学时间、师资队伍,使其进一步“规范会”)原则,对社会办站进行有效整合。校外辅导站可根据需要要组织“五老”参与学校的思想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聘请“五老”中的退休名教师参与辅导工作。

四要抓好“校站结合”考核评估,营造支持校外辅导站建设的良好氛围。教育局和关工委要发挥各自优势,根据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提出的“每三年召开一次校外辅导站表彰会”的要求,抓好年度“校站结合”考核评估工作,并通过新闻媒体、学校和社会的广播、黑板报,大力宣传村(社区)校共建、校站结合、加强校外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在职教师参与校外教育辅导站工作的典型事迹,评选优秀教案,定期召开表彰大会;在有关部门表彰先进时,积极向有关部门推荐,将此项工作的先进典型纳入表彰范畴,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动员更多的在职教师自愿参加校外教育辅导站工作,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作出贡献。

 

 

                滨海县教育局   滨海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3年1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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